校院下设办公室、研究室、教研室、教务科、总务科5个职能科室。
党校行政学院各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起草校(院)重要文件、校(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季度工作计划、总结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2、负责校委会及校长办公会等会议的会务工作,督促检查校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3、负责校(院)保密和组织人事、档案管理、文件收发传阅等工作。
4、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校内外接待工作,处理来信来访(回复)等工作。
6、负责将校(院)信息及时报送区委、市委党校及有关媒体,做好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7、负责校(院)财务管理,编制部门预算决算,并实施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监督。
8、负责校(院)资产管理,监督维护校内设施设备(含网络信息化设备)的正常使用。
9、负责物业监督、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等工作。
10、协调好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开创党校工作新局面。
11、负责校(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研室
1、负责承担各类培训班的教学任务,组织实施教学工作,参与主体班、委托班等的教学管理工作。
2、负责教师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学习,组织教师研究党校教育规律和干部成长规律。认真组织教师研究国情、市情、区情,不断提升教学效果。
3、负责组织教师参加业务进修、在职培训、集体备课、教学研究、挂职锻炼、导师带教和学科建设等相关工作。
4、负责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和方式创新实践,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建立并组织实施教研室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教师队伍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对教师教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严格监督。
6、服从校(院)统一安排,承担校外的宣讲任务。严格要求宣讲教师作出表率,维护党校整体形象。
7、负责街镇社区党校业务指导工作。
8、负责校(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研究室
1、制定校(院)的科研工作计划。加强科研工作的管理,落实校(院)有关考核、奖励的规定。
2、负责与市委党校进行科研工作上的联络,报送有关科研信息。组织并指导教师参与市委党校、市社科等系统的课题申报工作。
3、负责组织教师参加市党校系统以及市社科院,高等院校等研究机构的各类学术交流研讨活动。负责组织开展相关理论研讨、学术交流活动。
4、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课题的调研。组织教师参与职能部门课题研究,参加各类调研活动,发挥科研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服务的职能。
5、加强学术道德规范的宣传和贯彻执行。
6、负责校(院)级理论刊物等的组稿、编辑等工作。
7、负责校(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务科
1、负责校(院)主体班及其他各类培训班次的教学计划制定。负责主体班次的培训需求调研、教学评议等工作。做好教育培训的档案工作。
2、负责安排教师承担各类班次的班主任管理,加强学员管理,加强班级管理的协调与沟通,积极探索优化管理的新模式。
3、负责教材、图书等的采购与管理工作,负责藏书室、阅览室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做好教学文印和教学资料的发放工作。
4、负责校(院)兼职教师、现场教学基地的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校(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总务科
1、负责校(院)的后勤服务保障,做好食堂和学员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落实校(院)学员、教职工及其他人员的就餐。
3、负责各类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就餐等服务。
4、负责重大活动和各类班次的宿舍管理工作。
5、负责校(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