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校务公开制度
2017-02-03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坚持和完善教职工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为原则,以公开党校工作制度、深化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动员、组织教职工知校情、参校政、监校事,调动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工作积极性、责任感,推进党校民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干部教育培训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

校务公开的内容,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主要有:

(一)有关党校管理和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包括党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任务;队伍建设、内部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改革措施、规章制度建设;党校重大基建工程等。

(二)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事项。包括教职工校内聘任、收益分配、职务评定、考核奖罚、评优晋升、进修培训、工资调整的文件、政策依据、程序、纪律;福利基金的使用通报。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事项变动与调整结果告知教职工本人。

(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包括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三费”使用等重大开支情况等。

(四)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校务公开的形式和途径

(一)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是召开教职工大会。坚持向全校教职工通报党校工作的制度,通报党校有关工作,听取、征求各方面对党校工作的意见。

(二)网上公开是校务公开的重要途径。在校园网上设置通告栏,对每月工作要点、每周工作安排、学校重大事项等进行公告。

(三)设立“校长信箱”,接受教职工、离退休职工、学员和社会人员的信访和咨询。

(四)其他形式。属于工作情况通报的可召开科以上干部会通报,再由科室向下传达或直接召开教职工大会向教职工公开;属于阶段性情况报告的,则在行政会议例会上通报;属于重大决策事项,可召开征询意见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征求意见。

四、校务公开的组织保证

(一)建立由校委会统一领导、党政工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校务公开事宜。

(二)建立由党校党政工会领导及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校务公开的日常管理和运作。

(三)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校务公开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罚、任免的重要依据。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实施。